荀子性恶论原文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荀子性恶论的原文出自《荀子》一书的第二十三篇《性恶》,以下是该段原文的完整内容:
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故枸木必将待檃栝、烝矫然后直;钝金必将待砻厉然后利;今人之性恶,必将待师法然后正,得礼义然后治,今人无师法,则偏险而不正;无礼义,则悖乱而不治,古者圣王以人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是以为之起礼义,制法度,以矫饰人之情性而正之,以扰化人之情性而导之也,始皆出于治,合于道者也。今人之化师法,积文学,道礼义者为君子;纵性情,安恣孳,而违礼义者为小人。用此观之,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这段原文的大致意思是:人的本性是邪恶的,善良的行为是人为的。人生下来就有喜好私利的本性,如果顺着这种本性发展,那么争夺就会产生而辞让就会消失;人生下来就有憎恨凶恶的本性,如果顺着这种本性发展,那么残杀就会产生而忠信就会消失;人生下来就有耳目口鼻的欲望,喜欢美好的声色,如果顺着这种本性发展,那么淫乱就会产生而礼义法度就会消失。因此,顺着人的本性,顺着人的情欲,必然会发生争夺,出现违反等级名分扰乱礼法的事情,最终走向暴乱。所以一定要有老师法度的教化,礼义的引导,然后人们才会懂得辞让,行为才会合乎条理,社会才能安定。就像弯曲的木材一定要经过矫正的工具加工才能变直;不锋利的金属一定要经过磨砺才能变得锋利;人的本性是邪恶的,一定要经过老师法度的教导才能变得端正,接受礼义的引导然后才能变得安定。如果没有老师法度的教导,就会变得偏颇阴险而不端正;没有礼义的引导,就会变得悖逆混乱而不能安定。古代的圣王认为人的本性是邪恶的,认为人的本性偏颇阴险而不端正,悖逆混乱而不能安定,所以为他们建立了礼义,制定了法度,用来矫正人的本性,引导人的情欲,使他们变得端正,使他们得到安定。所以那些接受老师法度教导,积累文化知识,遵行礼义的人被称为君子;而那些放纵本性,安于恣肆,违反礼义的人被称为小人。由此看来,人的本性是邪恶的,善良的行为是人为的,这一点已经很清楚了。
荀子的性恶论是其伦理思想的核心,也是其政治思想的基石。他主张通过后天的教育和引导,以及政治的手段来改恶为善,实现社会的和谐与安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