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1、“三人连锁放炮”的三人具体为:班组长、安全员和放炮员;“安全员”由采掘队指定专人兼任。
2、当班放炮员必须持“放炮警戒”牌,班组长必须持“瓦斯检查”牌,安全员必须持“允许放炮”牌。拿牌人员必须管好自己所持牌子,并核对牌子内容,防止拿错,牌子不得交给他人保管或由他人转交。“三人连锁”放炮实行交牌制,按下列程序进行爆破作业。
3、说明:放炮员接到“允许放炮牌”后方可进行放炮,放炮结束后“三牌”各归原主。

4、“三人连锁放炮”具体作业程序:
(1)放炮员在检查雷管脚线连线工作准确无误后,将“放炮警戒牌”交给班组长。
(2)班组长接到“放炮警戒牌”后,认真检查顶板、支护、风量、工具设备、洒水等放炮准备工作,经检查处理,确认放炮准备工作无误,达到放炮条件时,组织人员撤离到规定的安全地点待避,派专人在可能进入爆破地点及附近的所有通路上,按《作业规程》规定设置警戒。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放炮命令,将自己携带的“瓦斯检查牌”交给班组安全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