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点符号使用规范(新)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标点符号使用规范(新)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涵盖了常见标点符号的基本用法及注意事项:
一、句号
- 基本用法:用于句子末尾,表示陈述语气。使用句号主要根据语段前后有较大停顿、带有陈述语气和语调,并不取决于句子的长短。
- 注意事项:
- 避免一逗到底,该用句号断句时要用句号。
- 不当断却断了,会割裂句子,影响句意表达。
二、问号
- 基本用法:用于句子的末尾,表示疑问语气(包括反问、设问等疑问类型)。
- 选择问句的用法:
- 通常只在最后一个选项的末尾用问号,各个选项之间一般用逗号隔开。
- 当选项较短且选项之间没有停顿时,选项之间可以不用逗号。
- 当选项较多或较长,或有意突出每个选项的独立性时,也可每个选项之后都用问号。
- 注意事项:
- 句子里虽然有疑问词,但全句不是疑问句时,不能用问号。
- 句子虽然包含选择性的疑问形式,但全句不是疑问句时,句末不能用问号。
三、感叹号
- 基本用法:用于句子的末尾,主要表示感叹语气,有时也可表示强烈的祈使语气、反问语气等。
- 特殊用法:
- 用于拟声词后,表示声音短促或突然。
- 表示声音巨大或声音不断加大时,可叠用叹号;表达强烈语气时,也可叠用叹号,但最多叠用三个叹号。
- 当句子包含疑问、感叹两种语气且都比较强烈时,可在问号后再加叹号(问号、叹号各一)。
- 注意事项:避免滥用叹号,陈述句末尾一般用句号。
四、逗号
- 基本用法:
- 复句内各分句之间的停顿,除了有时用分号,一般都用逗号。
- 用于较长的主语、谓语、宾语之前,带句内语气词的主语(或其他成分)之后,或带句内语气词的并列成分之间。
- 用于复指成分或插说成分前后,语气缓和的感叹语、称谓语或呼唤语之后,以及某些序次语之后。
- 注意事项:
- 插入语应与其他成分用逗号分隔。
- 不该用逗号的地方用了逗号,会肢解句子。
五、顿号
- 基本用法:用于并列词语之间。
- 注意事项:
- 集合词语不加顿号。
- 概数之间不用顿号。
- 较长的并列成分之间或把较短的并列词语加以强调时,不用顿号而用逗号。
- 带有语气词的并列词语之间用逗号。
- 并列的书名号、引号之间一般不用顿号。
- 并列有大小层次时,大并列用逗号,小并列用顿号。
六、分号
- 基本用法:用于复句内部的并列分句之间,或用于非并列的多重复句的第一层之间,以分清各分句间的结构层次。
- 注意事项:句子中没有逗号,不能直接用分号。
七、冒号
- 基本用法:用于提示下文或总结上文。
- 特殊用法:提示语是“说、想、是、证明、宣布、指出、透露、例如、如下”等时,冒号要放在它们后面,用以提示下文。
- 注意事项:
- 冒号不能和表原因、总结、解释的词同时使用。
- 用了“即”“也就是说”等提示性词语,句中不能再使用冒号。
- 冒号提示范围应与提示性话语保持一致。
- 同一句话中不能用两个冒号。
八、引号、括号、书名号
- 引号:用于标明行文中直接引用的话、需要着重论述的对象或具有特殊含义的词语。
- 括号:用于行文中注释的部分或补充的说明。
- 书名号:用于标明书名、篇名、报刊名、文件名、戏曲名、歌曲名、图画名等。
九、破折号、省略号
- 破折号:用于标明行文中解释说明的语句,或表示话题的转变,或表示声音的延长,或表示事项的列举分承。
- 省略号:用于引文的省略、列举的省略或说话断断续续。
综上所述,标点符号的使用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以确保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流畅性。在使用时,应注意各种标点符号的基本用法和注意事项,避免滥用或误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