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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女传的文言文翻译和原文

烈女传的文言文翻译和原文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烈女传的文言文翻译和原文

《烈女传》是一部介绍中国古代妇女行为的书,以下是其中部分故事的原文及翻译:

一、鲁寡周青

原文: 鲁有寡妇周青,夫死无子,奉姑之养,孝敬备至。姑有疾,青衣不解,汤药必尝。姑亡,青哀毁骨立,食不下咽,泣涕如雨。遂终身不嫁,以孝闻。

翻译: 鲁国有一位寡妇名叫周青,丈夫去世后没有留下儿子。她尽心奉养婆婆,孝顺至极。婆婆生了病,周青衣不解带地侍奉在侧,汤药必定亲自尝过之后才喂给婆婆。婆婆去世后,周青悲痛欲绝,骨瘦如柴,无法进食,泪水如雨般落下。于是她决定终身不嫁,因此而以孝顺闻名。

二、楚贞孙叔敖

原文: 楚有贞女孙叔敖,夫亡无子,奉姑之养,孝敬亦备。姑有疾,叔敖衣不解带,汤药必尝。姑亡,叔敖哀毁骨立,食不下咽,泣涕如雨。遂终身不嫁,以贞闻。

翻译: 楚国有一位贞女名叫孙叔敖,丈夫去世后没有儿子。她同样尽心奉养婆婆,孝顺至极。婆婆生了病,孙叔敖也是衣不解带地侍奉在侧,汤药必定亲自尝过之后才喂给婆婆。婆婆去世后,孙叔敖悲痛欲绝,骨瘦如柴,无法进食,泪水如雨般落下。于是她决定终身不嫁,因此而以贞洁闻名。

三、汉烈赵娥

原文: 汉有烈女赵娥,父为县令,坐法诛。娥年幼,哀号不食,哭泣哀哀。母曰:“汝父为官,不幸得罪,吾儿勿悲。”娥曰:“吾父虽得罪,吾岂忍忘其恩乎!愿代父死。”母曰:“吾儿何出此言?”娥曰:“吾闻忠孝之家,有义必报。吾虽幼,愿以身代父死。”遂以身代父死,年方十四。

翻译: 汉朝有一位烈女名叫赵娥,她的父亲曾担任县令,但因触犯法律而被处死。赵娥当时年幼,悲痛得号啕大哭,拒绝进食。母亲安慰她说:“你父亲做官时,不幸犯了罪,我的孩子你不要太过悲伤。”赵娥回答说:“我的父亲虽然犯了罪,但我怎能忍心忘记他的养育之恩呢?我愿意代替他去死。”母亲说:“我的孩子你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来?”赵娥说:“我听说在忠孝之家,有恩必报,有义必从。我虽然年幼,但愿意以身代父去死。”于是她真的愿意以身代父受刑,那时她年仅十四岁。

四、凉武昭王李玄盛后尹氏

原文(节选): 凉武昭王李玄盛后尹氏,天水冀人也。幼好学,清辩有志节。初适扶风马元正,元正卒,为玄盛继室。以再醮之故,三年不言。抚前妻子逾于己生……

翻译(节选): 凉武昭王李玄盛的王后尹氏,是天水冀县人。她年幼时就喜欢读书,口齿清晰,有辩才,有志气有节操。一开始她嫁给扶风人马元正,马元正死后,她做了李玄盛的继室。因为是再嫁的缘故,她三年时间没有说话。她抚养前妻的儿子,比自己生的还要尽心……

(注:由于篇幅限制,此处仅提供了尹氏故事的节选部分,完整故事包括尹氏如何辅佐李玄盛创业、在李士业攻沮渠蒙逊时的劝阻、以及她自身面对生死时的坚毅态度等。)

以上内容展示了《烈女传》中部分烈女的品德和行为,她们以孝顺、贞洁、忠诚和勇敢等美德著称,成为了后世传颂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