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忠谋的墓地事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从2011年9月起,方忠谋的儿子张红兵向安徽固镇县相关部门申请,希望认定母亲的墓地为文物。
2012年8月,蚌埠固镇文广局作出书面回复称,经实地调查和研究后认为,方忠谋墓不符合相关法规要求,认定方忠谋墓不具备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条件,不能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
2012年9月,张红兵向固镇县法院再次起诉固镇文广局,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固镇广电局原决定并限期重新作出决定。
2012年11月30日,固镇县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张红兵败诉。他不服一审判决,于同年12月向蚌埠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2013年2月20日,该案二审开庭审理。庭审持续了约两小时,张红兵和被上诉方代理律师出庭参加了庭审,双方均未提交新证据。法庭未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