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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正安县户口孩子上学政策

2021年正安县户口孩子上学政策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2021年正安县户口孩子上学政策

摘要1.小学招生实行划片招生。学校招生区域主要根据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招生计划、所在村(居、社区)、交通状况、传统学区划分等因素和街道、路段、河流、村(居)组分布等情况,坚持就近原则(部分地方人口分布不均,街道、村居辖区地形不规则,就近入学不等同于直线距离最近入学)进行划分。各乡镇小学招生区域的划分由各乡镇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县城区2021年小学招生区域划分按照《凤仪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城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区域划分的通知》(凤办发〔2019〕73号)执行。2.初中招生(1)农村初中学校。由各乡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中心小学将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名册移交所对应的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根据接收的学生名册,最迟在新学年开学前15天内,向小学毕业生监护人送达《入学通知书》,由监护人带适龄子女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学校报到入学,并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整班移交”学生学籍转接。对不按时到校报到,不办理相关手续,私自到其他学校择校就读的学生,“整班移交”接收学校一律不予办理该学生学籍转接手续。(2)县城所在地初中学校(正安三中、正安七中、思源学校)。严格按照“相对就近、随机派位、合理调配”方式入学,根据学生户籍、实际居住地址、小学学籍等将凤仪街道小学毕业生全部分配到正安三中、正安七中、思源学校。(3)鉴于县城区初中招生压力,允许县城初中七年级学生向农村学校流动。正安三中、正安七中、思源学校相互之间经校长同意后可一对一调换学生,调换申请书由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四、招生要求(一)乡镇中小学招生1.小学一年级招生。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内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督促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时送适龄儿童到指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小学一年级学位设置不能满足入学需求的乡镇,需向县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推迟入学年龄,但原则上不能超过6周岁半(2015年2月28日前出生),县教育局汇总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再报市教育局备案同意后执行,凡不经审批的乡镇,一律不得推迟入学年龄。2.初中一年级招生。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小升初整班移交工作切实防止学生辍学的通知》要求,实行区域内小升初整班移交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212021年正安县户口孩子上学政策你好 很高兴为你服务!1.小学招生实行划片招生。学校招生区域主要根据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招生计划、所在村(居、社区)、交通状况、传统学区划分等因素和街道、路段、河流、村(居)组分布等情况,坚持就近原则(部分地方人口分布不均,街道、村居辖区地形不规则,就近入学不等同于直线距离最近入学)进行划分。各乡镇小学招生区域的划分由各乡镇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县城区2021年小学招生区域划分按照《凤仪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城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区域划分的通知》(凤办发〔2019〕73号)执行。2.初中招生(1)农村初中学校。由各乡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中心小学将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名册移交所对应的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根据接收的学生名册,最迟在新学年开学前15天内,向小学毕业生监护人送达《入学通知书》,由监护人带适龄子女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学校报到入学,并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整班移交”学生学籍转接。对不按时到校报到,不办理相关手续,私自到其他学校择校就读的学生,“整班移交”接收学校一律不予办理该学生学籍转接手续。(2)县城所在地初中学校(正安三中、正安七中、思源学校)。严格按照“相对就近、随机派位、合理调配”方式入学,根据学生户籍、实际居住地址、小学学籍等将凤仪街道小学毕业生全部分配到正安三中、正安七中、思源学校。(3)鉴于县城区初中招生压力,允许县城初中七年级学生向农村学校流动。正安三中、正安七中、思源学校相互之间经校长同意后可一对一调换学生,调换申请书由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四、招生要求(一)乡镇中小学招生1.小学一年级招生。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内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督促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时送适龄儿童到指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小学一年级学位设置不能满足入学需求的乡镇,需向县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推迟入学年龄,但原则上不能超过6周岁半(2015年2月28日前出生),县教育局汇总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再报市教育局备案同意后执行,凡不经审批的乡镇,一律不得推迟入学年龄。2.初中一年级招生。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小升初整班移交工作切实防止学生辍学的通知》要求,实行区域内小升初整班移交2.初中一年级招生。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小升初整班移交工作切实防止学生辍学的通知》要求,实行区域内小升初整班移交制度,由乡镇所辖的小学提供《小学毕业生名册》,所在地初中学校按照名册接收小学毕业生就读。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督促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时送适龄少年到指定初中学校就读并完成义务教育,对未就学的学生要严格按照控辍保学要求启动劝返复学机制,严防小升初辍学现象发生。(二)县城区中小学招生1.小学一年级招生(1)入学年龄。所有入学登记儿童以户口簿为准,需年满6周岁半(2015年2月28日前出生)。(2)相关要求及提供材料。①具有县城区户籍1年以上(2021年8月31日止),且在县城区有固定房产的,提供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到《凤仪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城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区域划分的通知》规定的区域对应学校登记报名,招生对象必须是该户家庭成员。②户籍不在城区但已购买住房并实际入住的,提供房产证和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到辖区学校登记报名。由于多种原因房产证未办理的,能提供购房合同原件(或房管部门、银行盖章的复印件)和近6个月缴纳水、电、气、物管等费用的收据按具备房产证对待。私人交易购房、房产证未过户的,提供交易合同、原户主房产证和房产交易税完税证明到本服务区学校登记报名。③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凤仪街道经商且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时间为上一年8月31日以前),提供户口簿、购买(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等到正安五小或凤仪中心小学报名。2.初中一年级招生根据《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小升初整班移交工作切实防止学生辍学的通知》要求,城区小学毕业生由教育局根据学校分布、学校规模,学生户籍、学籍、居住地等相关因素,按照“相对就近与随机派位相结合”的原则调配安置到正安三中、正安七中、思源学校就读。学生凭户口簿和学校签章的《入学通知书》到相应学校报名注册。思源学校小学毕业生整班移交到本校初中部就读。(三)特殊群体入学1.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以“全覆盖、零拒绝”为目标,解决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问题。大力推进融合教育,在残疾儿童少年鉴定委员会鉴定的基础上,精准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入学,保障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就近随班就读;通过到特殊教育学校学习、送教上门、医教结合等方式,依法保障不同情况的残疾(三)特殊群体入学1.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以“全覆盖、零拒绝”为目标,解决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问题。大力推进融合教育,在残疾儿童少年鉴定委员会鉴定的基础上,精准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入学,保障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就近随班就读;通过到特殊教育学校学习、送教上门、医教结合等方式,依法保障不同情况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经鉴定确实需要延缓入学的残疾儿童,要按规定建立档案,定期跟踪。2.随迁子女入学。(1)易地扶贫搬迁随迁子女。搬迁到一城三区安置点的,小学一年级提供户口簿和县生态移民局出具的有效证明到正安五小、凤仪中心小学报名注册;二至六年级提供户口簿和县生态移民局出具的有效证明到正安五小、凤仪中心小学报名就读;七到九年级提供户口簿和县生态移民局出具的有效证明到思源学校就读;搬迁到其余安置点的到安置点附近学校就近入学。(2)返乡农民工随迁子女。户籍属乡镇的回户籍所在地就近学校就读,户籍属凤仪街道的小学到凤仪街道中心小学报名就读,初中到思源学校报名就读。(3)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落实“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提供务工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小学到凤仪中心小学报名就读,初中到思源学校报名就读。3.优扶对象子女入学。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合条件的烈士子女、支援湖北医疗队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民警子女、持“优才卡”“人才服务绿卡”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户籍证明,由县教育局审核后根据县城区中小学学位情况安排入学。(四)强化学籍管理各中小学要按照“人籍一致”要求完善在校就读学生学籍,对新转进学生未经县教育局审批的,一律不予办理学籍审核。坚决清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招收借读生或同意学生外出借读及挂靠学籍的行为。正常转入、转出的学生学校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学籍转接。